宜春樟树市核发首个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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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22

  4月17日,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向江西华瑞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发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为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HW08 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年收集量900吨,有效期一年。这是樟树市核发的首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先后经过环评批复、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技术评审会、相关单位联合审查等程序。

  据了解,樟树市大部分小微企业一年废机油产生量或不足一吨。而大型危废处置单位签订收治服务合同时,最少处理量为1吨,不满1吨按1吨计价,处置价格约需6000元每吨。而此次核发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收集费用仅需几百元每吨左右(视市场行情),并且对品质好的废机油有可能付费收购,这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废机油处理成本,也对樟树规范化处理废机油有较大提升。

  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可随意将其“处理”。国家对违规出售和回收废机油有着明确法律规定:“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企业产生的废机油数量只有一二十斤,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将其随意处理或给他人回收,这不单是违法,还会面临经济处罚或涉刑。今后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收集处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确保樟树危废管理工作扎实推进。